省国资委、省安监局,各市(州)经信(工信、工能)委、贵安新区经发局,仁怀市工信局、威宁县工能局,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安全隐患治理方面的作用,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重点投向
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经贸能源〔2008〕6号)要求,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重点投向为:
(一)工业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三)民爆行业无(少)人化技改及重大安全隐患防治;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防治及危险品储存设施隐患治理;
(五)职业卫生防治,重点是粉尘治理、噪声治理等;
(六)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及重大安全隐患防治;
(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地方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及威宁县经信部门作为项目组织申报牵头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企业的项目汇总、初审和报送工作;安监部门监管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及威宁县经信部门作为项目申报牵头单位,会同同级财政、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本地企业的项目汇总、初审和报送工作。省属企业由省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初审并汇总上报;中央在黔企业,在黔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并汇总上报,在黔无主管部门的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也可根据属地原则申报。
(二)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项目组织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资金投向和文件要求,对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并对每个项目出具具体的审核意见(附件4)。各组织申报单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获资金支持的项目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建成后,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应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资料上报省经信委;获补助资金100万及以上的项目,由省经信委组织验收。
三、申报材料
(一)市(州)及县(区)经信部门、贵安新区、省直管县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安监部门(安监监管的项目)资金申请上报文件;省有关部门资金申请上报文件;中央在黔企业管理部门及企业资金申请上报文件。以上上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请提交纸质和EXCEL格式)。
(二)企业项目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申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形象进度、项目管理情况等)。
2、附件
(1)《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
(2)《项目技术改造方案》或《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4)环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证明文件;
(5)需征地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
(6)区域规划内项目需规划部门出具规划选址意见;
(7)《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9)资金筹措承诺书;
(10)项目实施单位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1)其它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建设现场图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以上资料,上报省经信委一份,企业和各组织申报单位均需存档备查。
四、其它相关事项
1、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步的方式,企业除在网上申报外,需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缺项申报无效。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2、企业注册申请。企业登陆省经信委官方网站(www.gzjxw.gov.cn),进入“贵州工业云”栏目、选择“政务端入口”后,点击“专项资金系统”进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管理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提交经信主管部门初审。
3、组织申报单位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工业管理部门将通过初审的项目资金申报文件扫描上传网上管理系统后提交上级审核;市(州)级经信部门通过审核的项目,同时将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和《2018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审查表》(附件4)扫描上传至资金申报系统后,将项目提交省经信委;省属企业通过审核的项目,由企业将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申请上报文件和《2018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审查表》扫描上传至资金申报系统后,将项目提交省经信委。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前。
5、联系人:孔煜、杨开伦;联系电话:0851-86892512。
该文件电子版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gzjx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pdf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贵州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PDF